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头条热点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城市户口子女可继承父母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?村里有权收回吗?

    信息发布者:ZTL1194583
    2019-11-28 11:42:25   原创

     出身于农村通过自身努力与打拼,在城市找到了工作买了房子,成家立业户口也迁到了城市,自己的户口性质发生了变化,原先的农业户口变为城镇户口。父母一直在农村居住,户口还在农村,有自家的房子与承包的土地。当老人去世以后,在农村的房屋与宅基地,儿女们可以继承吗?

      

      

      根据《继承法》相关规定,作为子女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,在无其他特殊情况下,坐落在农村房屋是父母留下的遗产,作为子女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,当然有权利继承农村的房屋。

      

     

      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规定,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,任何人不得自由买卖,宅基地对于本集体成员只有使用权,没有继承权。第一,如果宅基地上没有建筑物或所建造的房屋已经倒塌、年久失修失去了它原本所具有的使用价值,这种情况的宅基地上已经没有了任何财产和有价值的物质,继承人不可以对这一块宅基地行使任何继承权的,宅基地就由农村的集体组织重新进行合理的分配或另行处理。

      

      第二,如果在宅基地上建有房屋,那么房屋就是集体成员私有财产,虽然宅基地不属于《继承法》中遗产,但是房屋却属于继承遗产,根据宅基地相关规定地随房走的原则,继承人可以继承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的,但是对宅基地依然是没有继承权的。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